为加强作风建设,维护良好办公秩序,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及原则性规定
(一)皇冠app官方版下载安卓的全体教职工均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中的出勤是指正常上班、事先安排的集体加班、各种会议和集体性活动等。
(三)教职工的婚、丧、产、病、事假的规定按照南工字[2018]157号文件执行。
(四)迟到、早退和旷工的规定
(1)凡超过规定的出勤(含会议、集体活动等)时间未到岗、到位的,为迟到;提前离岗的为早退。
(2)迟到、早退时间超过 30 分钟或累计迟到、早退(每次
不到 20 分钟)3 次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3)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虽请假但审批手续不完善而不上班
(上课)的为旷工。
(4)超过预定假期或假期已满返回工作岗位但未及时办理销假手续的仍视为旷工。
二、请、批假程序
(一)凡需请假的教职工,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天数及事由。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班的,必须按原请批假程序办理书面续假手续。
(二)科级干部以下教职工请假,一周以内的,由院长批准,交党政办公室备案;一周以上的,由院长核准,报主管学院的校领导批准,人事处备案。
(三)院长请假由分管或联系领导核准,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副院长请假 3 天以内的,由院长批准;3 天以上的,由院长核准,主管业务和联系校领导批准。
(四)各种假期期满,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并按时上班。
(五)婚假、产假需报学校计生办审核。
三、考勤办法
(一)日常考勤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负责,并及时汇总、公布和上报当月考勤信息。
(二)加班、突击性工作考勤由组织科室负责实施,并把考勤结果及时通报党政办公室。
(三)会议、集体性活动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考勤。
四、考勤结果的处理
每月的考勤结果由党政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人事处,考勤结果处理按照学校有关考勤规定的处理办法执行,同时,学院将考勤结果作为教职工评先推优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